昨日國5發生重大遊覽車事故,交通部表示,本次事故原因目前仍由檢調單位調查中,但經初步研判,道路條件並非肇事主因,因此,如何強化對車輛、駕駛人及遊覽車業者與旅行業者管理,是當前必須面對的課題,交通部今晚提出5點作為。首先,友力通運公司經調查若確有重大疏失責任,交通部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就其未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善盡對所屬車輛、駕駛人及從業人員之管理責任部分(含駕駛與休息時間之管理),處以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的最重罰則。其次,遊覽車駕駛人、車、業等資訊皆已充分揭露於公路總局網站,在遊覽車客運業評鑑結果部分,「獎優」效果已逐漸在學校等教育體系產生正向發展;「汰劣」則尚未明顯發酵,因此後續將採取更積極之作法,除定期列管追蹤外,公路總局將重新清查評鑑結果,對於列為丙、丁等之業者,會就其應改善事項,依公路法第47條規定,分別給予2個月(丙等)及2周內(丁等)改善期限,若業者未改善或改善未達成效,則進一步停止部分營業,再不改善則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第三,未來在駕駛人部分,將進行駕駛人資料之比對調查,有重大或高頻次違規、行為偏差等危及消費者權益或安全情事之駕駛人,會通知所屬遊覽車客運公司或旅行業,重新檢討是否持續雇用與合作,亦呼籲業者配合及落實駕駛人行為監督。第四,全面檢視一日遊行程,鑑於過去旅行業者或個別遊覽車,或有以削價、規畫早出晚歸行程等方式來吸引消費者之情形,表面上雖是讓消費者占到便宜,實際卻是犧牲消費者權益或安全所換得,因此,交通部也責令觀光局應針對一日遊產品確實盤查,除務應遵循法規規定外,亦呼籲消費者應慎選類此行程。最後,交通部將會在1個月內研議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強制遊覽車應全面裝設動態資訊系統並介接統一平台納管,透過科學化的管理,監督業者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扭轉社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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