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新聞稿澄清,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是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不是提供租車服務,卻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法行為。 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政府修法對Uber司機和公司重罰,近來坊間卻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訊息。公路總局今發出新聞稿澄清,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是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不是提供租車服務,卻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是屬違法行為。公路總局表示,不論民眾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一旦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都是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的違規行為。公路總局也說,按修正後之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該租賃業者依法將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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