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青年前年參加高中畢業旅行,與女同學「小春」、「小夏」、「小秋」在旅館他的房間內喝酒,其中「小秋」喝的酩酊大醉,王男趁機進入「小秋」房內,性侵被害人時,被其他兩名女同學發現王跨坐在裸露被害人身上,台中地院今天依乘機性交罪將他判刑1年6月,緩刑2年。法官查出,王男(20歲)因酒後性衝動,利用被害人「小秋」酒醉意識不清,而無力抗拒時,乘機性侵被害人,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顯具悔意,被害人同意法官給予緩刑,法官遂減刑輕判。判決書指出,於104年9月30曰,王姓青年參加高中畢業旅行,與其他同學同住於高雄市的旅館,當天晚間,王與3名女同學在他的住宿房間飲酒、聊天,其中「小秋」酒醉而無法自行走路,由女同學攙扶回房間。當天深夜,王姓青年獨自前往「小秋」的房間,藉口關心「小秋」情況,與「小秋」同房的「小春」也離開外出,王見被害人酒醉意識不清,躺在床上休息,認為有機可乘,脫去被害人衣褲,趁機性侵害。不久後,女同學「小春」、「小夏」返回602房,赫見王跨坐在全身赤裸的被害人「小秋」身上,兩女見狀受到驚嚇而倉皇離開,經兩女告訴輔導組長轉由教官報警處理。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王姓青年與女同學喝酒慶祝高中畢業,趁機性侵害女同學,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將他判刑1年6月,緩刑2年。記者白錫鏗/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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